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利用卫星、无人机等遥感技术对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的工作流程、数据准备、遥感解译、线索筛查、线索生成、成果归档等相关要求。
本标准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附录 E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4 年 2 月 19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