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通则
2024-04-10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委员会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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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通则(DB33_T1372-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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