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部分:通则
2024-08-08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 GB3000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的第1部分。GB30000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爆炸物;

———第3部分:易燃气体;

———第4部分:气溶胶;

———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

———第6部分:加压气体;

———第7部分:易燃液体;

———第8部分:易燃固体;

———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第10部分:自燃液体;

———第11部分:自燃固体;

———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

———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

———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

———第17部分:金属腐蚀物;

———第18部分:急性毒性;

———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

———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

———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第23部分:致癌性;

———第24部分:生殖毒性;

———第25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触;

———第26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反复接触;

———第27部分:吸入危害;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

———第29部分:对臭氧层的危害;

———第31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

本文件代替 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与 GB 13690—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删除了“化学名称”等4项术语和定义,增加了“合金”等64项术语和定义(见附录 A,2009年版的第3章);

b) 增加了物理危险中退敏爆炸物类别(见4.1.1);

c) 删除了资料性附录 A“防范说明示例”(见2009年版的附录 A);

d)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 A“GHS中规定的定义和缩略语”(见附录 A);

e) 删除了资料性附录 B“防护措施象形图”(见2009年版的附录 B);

f) 删除了资料性附录 C“GHS标签样例”(见2009年版的附录 C);

g) 删除了资料性附录 D“安全数据单最低限度的信息”(见2009年版的附录 D)。

本文件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GHS),(第八修订版)有关的技术内容一致。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2年首次发布为 GB13690—1992;

———2009年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标准号为 GB 30000.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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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部分:通则 (GB 30000.1-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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