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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CJ/T 314-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水泥熟料生产用泥质》,与CJ/T314-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适用范围;
b)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c) 增加了术语“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和“热灼减率”,删除了术语“湿法水泥生产工艺”和“干法水泥生产工艺”,更改了术语“污泥处置”和“污泥用于水泥熟料生产”;
d) 在第4章中删除了“稳定化要求”,更改了污泥入窑方式、位置和添加比例要求,最大污泥用量要求,污泥污染物指标及限值要求;
e) 在第5章中更改了产品检测和质量要求、尾气和废水排放要求,臭气和噪声控制要求;
f) 在第6章中更改了取样方法和检测方法要求;
g) 在附录A中更改了“最大污泥用量计算方法”及表A.1。
本文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文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城市排水系统工程研究技术中心、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9 年首次发布为 CJ/T 314-2009;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