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水泥熟料生产用泥质(征求意见稿)
2024-08-20

本文件按照GB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CJ/T 314-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水泥熟料生产用泥质》,与CJ/T314-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适用范围;

b)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c) 增加了术语“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和“热灼减率”,删除了术语“湿法水泥生产工艺”和“干法水泥生产工艺”,更改了术语“污泥处置”和“污泥用于水泥熟料生产”;

d) 在第4章中删除了“稳定化要求”,更改了污泥入窑方式、位置和添加比例要求,最大污泥用量要求,污泥污染物指标及限值要求;

e) 在第5章中更改了产品检测和质量要求、尾气和废水排放要求,臭气和噪声控制要求;

f) 在第6章中更改了取样方法和检测方法要求;

g) 在附录A中更改了“最大污泥用量计算方法”及表A.1。

本文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文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城市排水系统工程研究技术中心、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9 年首次发布为 CJ/T 314-2009;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0
174·浏览
附件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水泥熟料生产用泥质(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