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范环境空气水蒸气中氚的测定工作,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辐射环境监测工作中,用分子筛吸附采集环境空气中的水蒸气,液体闪烁计数器测定氚的活度浓度的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C、附录 D 和附录 E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辽宁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安徽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山东核电有限公司、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 2024 年 12 月 20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5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