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 T1.1— 2020 《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林化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558 )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 浙江虞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乾汇和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亚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冠宝林活性炭有限公司、 杭州星宇炭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健态实业有限公司、 蜂窝活性炭有限公司、 天一活性炭有限公司、 新疆美景天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多乐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芝星炭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汇德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碧之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南通滨海活性炭有限公司、 河北渤联环保处理有限公司、 山东格瑞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瑞达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恒泰利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爱科道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嘉盛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林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青岛理工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刘军利、 许伟、 孙康、 左宋林、 吴平、 孙彬、 周海云、 魏陈福、 杨黎军、 徐卫星、 严超群、黄裕明、 周小配、 牛跃宏、 刘毅、 魏安国、 冯伟铭、 黄鹏、 姚正飞、 魏晓建、 管志广、 施东煌、 徐长有、 郑先强、陈春明、 曾泽泉、 张庆建、 周旭、 呼生春、 范孟孟、 卢辛成、 徐茹婷、 张燕萍、 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