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要点
一、深化准入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推进排污许可核心制度集成改革。 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杭州、嘉兴等设区市为试点区域,持续推动排污许可证提质增效,加快排污许可与环评、排放源统计、自行监测等制度衔接融合,推动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要素、全过程、数字化联动监管。
2.积极有序推进环评改革。持续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多评合一”“打捆审批”等改革,落实《关于深化环评集成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等改革文件要求,通过深化、规范环评改革举措,提升环评服务效能。以杭州等设区市为试点区域,深化探索环评审批“承诺+公证”改革。
3.加大全省“浙里环评”场景应用。通过“浙里环评”进一步联动完善环评服务机制,推进环评向前延伸、审批提速增效、管理向后闭环、廉政风险防范强化,充分发挥“浙里环评”统一、高效、便捷的项目准入研判、全程监管的数字化平台作用。
二、服务重大项目前期,助力经济稳进提质
4.加强部省对接。强化部省会商,全力争取生态环境部尽快召开宁波舟山港规划环评审查会并出具审查意见;在此基础上,重点商请生态环境部及早组织杭州港、嘉兴内河港、湖州港和国家级开发区等规划环评审查工作,推进部批的金塘原油储运基地等重大项目在满足环境准入条件的基础上尽早获批。
5.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主动对接、定期调度,跟踪服务以“千项万亿”为核心的重大项目环评前期工作,对存在制约问题的项目及时介入指导、积极协调解决问题,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环评及时审批率100%。
三、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守好环境准入底线
6.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完成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和成果发布工作,加强成果落地应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作为地方政策制定、 规划编制、 区域开发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加强与“三区三线”、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落地应用及案例推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立足实际,与时俱进,不断优化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结合我省实际按规范要求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动态更新,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
7.继续推进产业园区和专项规划的规划环评。指导督促产业园区编制高质量的规划环评报告书;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依法开展专项规划环评。进一步规范全省化工园区环境准入管理,推动我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以舟山群岛新区为范围,试点开展重点区域环境承载力研究。
8.把好项目环境准入。切实落实国家和省里“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强化环境准入领域碳评工作,发挥生态环境准入把关环节对碳排放强度的防控作用。修订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等15个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加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把控。
四、强化环评服务管理,打造公平有序市场
9.加大环评机构监管力度。出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文件质量技术复核内部审查程序规定》,完善环评文件质量问题内审程序。加强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开展环评机构信用评定,强化对环评报告进行质量抽查和问题线索及时处理处罚, 通报环评文件质量处理处罚情况。
10.强化环评技术评估机构、环评专家管理。做好《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管理办法》宣贯实施,持续加强对环评技术评估机构、环评专家的监督管理力度,切实提升其对环评的技术支撑服务作用。
五、提升排污许可质量,推动构建核心制度
11.实施排污许可“质量提升年”行动。围绕“全面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工作目标,健全完善“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联审”“排污许可证质量常态化抽查考核”“排污许可证监管执法联动”三项工作机制,实现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全覆盖。试点开展排污许可证管理智能化审核,创新排污许可基层管理培训和企业宣贯工作, 以湖州等设区市为试点探索排污许可第三方机构监管和信用考核工作机制。
12.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制定实施《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核发审批内部程序规定》,规范排污许可核发内部流程。加快推进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到2024年底基本实现工业噪声排污许可全覆盖。强化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化,推行排污许可电子证照和排污口二维码管理。
13.强化排污许可质量保障机制。推进构建排污许可证质量“源头把控、过程管理、事后监管”的全闭环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排污许可部门联审工作机制,强化联合监管,畅通排污许可与监测监控、执法督察等多部门的联合监管和信息移交渠道。 深入开展全省排污许可质量抽查考核, 推动设区市建立健全排污许可质量常态化抽查工作机制。
六、加强基层业务培训,提升条线能力水平
14.加强对基层生态环保部门业务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通过线上线下、分区分片、集中授课、座谈交流等形式,每月常态化开展条线业务培训,形成问题答疑材料供各地学习参考,切实提升基层环境准入把关能力和服务水平。各设区市局要切实重视基层条线的业务水平提升,组织辖区分局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全年条线每位工作人员接受1次以上的环评管理与排污许可业务培训。
七、推进清廉环保建设,打造清廉勤政队伍
15.深入贯彻落实清廉生态环保建设总要求。推进业务与党建深度融合,抓实抓细抓好党风廉政工作,以清廉处(科)室创建为推动载体,通过强化政治统领、严格制度约束、实施数字赋能、落实社会监督、提升业务素养等举措,推动条线政治生态风清气正、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权力运行规范透明、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环评中介规范有序,清廉勤政成为全省环评与排放管理工作的鲜明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