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06-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2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7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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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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