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进口货物被口岸商检检测为固体废物,进口商和海关分别在环保部、海关、商检三家机构在18号令中联合推荐的两家鉴定机构(深检所和环科院的检测中心)按照规定再次鉴定,最终结果都不是固体废物,如果全部流程合理合法,是不是可以认为后面两家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可以推翻口岸商检的检测报告,货物最终认定不是固体废物。如果不是,请说明理由。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