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7/ 664—2013《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与DB37/ 664—201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锅炉或燃气轮机组进行分类和定义;
——调整了标准的执行时段;
——增加了氨逃逸和氨厂界浓度控制指标要求;
——加严了大气污染物部分项目排放限值;
——明确了达标判定方法。
本标准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济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付军华、 丁程程、 郭龙、 邓保军、 张战朝、 史会剑、 苏志慧。
本标准于2007年2月首次发布, 2013年5月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