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可见吸收法
2018-12-25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紫外吸收法。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青岛博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胥学鹏、杜刚、张峥、李艳红、郑培生、陈重仲、姜秋俚、李元宜、郭振铎、曲震、秦文波、金福杰、孙仓、刘畅、潘腾、马楠、宋大明、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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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可见吸收法(DB21_T3072-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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