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紫外吸收法。本标准为首次制定。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标准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青岛博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胥学鹏、杜刚、张峥、李艳红、郑培生、陈重仲、姜秋俚、李元宜、郭振铎、曲震、秦文波、金福杰、孙仓、刘畅、潘腾、马楠、宋大明、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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