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区环保局、中国(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市环境监察总队、市固废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118号)有关要求,我局结合上海实际,编制了《上海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调查制度方案》(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环保职责分工,按照统计范围和统计内容,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做好统计调查,严格质量控制,同时做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和相关物质的限制、淘汰工作。
附件:上海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