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养猪项目环评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02-28

各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
为贯彻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工作部署,落实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号,以下简称 《通知 》 )要求,进一步做好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有力促进我省生猪生产恢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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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养殖项目环评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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