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实现污染场地地下水的规范化修复和风险管控,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方案制定、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运行及监测、效果评估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水生态环境司和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理工大学和南方科技大学。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19 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9 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