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良性发展,规范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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