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性能,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系统的原理和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中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5 年 8 月 7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